挪用公款百萬余元,用于投資股市、黃金、稀有金屬市場等,湖北一財政所長被判刑。近日,湖北省紀委對這起案件進行了通報,警示廣大黨員干部。
通報顯示,經(jīng)查,湖北省廣水市關廟鎮(zhèn)財政所所長黃家成存在挪用公款問題。黃家成在擔任關廟鎮(zhèn)財政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以向本所會計打借條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計188.4萬元。廣水市紀委給予黃家成開除黨籍處分,廣水市財政局給予黃家成行政開除處分。查實后,黃家成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此外,還有兩起典型案例被通報。
丹江口市六里坪鎮(zhèn)雙龍堰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趙明洪存在利用職務便利收取錢款,占有村集體公款問題。趙明洪在任六里坪鎮(zhèn)雙龍堰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在辦理村林地林權流轉過程中收受他人所送現(xiàn)金8萬元;利用管理村組織集體財產(chǎn)的職務便利,與他人采取隱瞞收入不入賬的方式,共同私分占有村集體公款18萬元,其中趙明洪分得7萬元。丹江口市紀委給予趙明洪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11月26日,趙明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利川市東城街道辦事處王家灣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陳書存在收受他人財物問題。陳書擔任利川市東城街道辦事處王家灣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利用其負責轄區(qū)“三違”整治工作職務之便,為他人違規(guī)修建“三違”建筑提供便利,收受開發(fā)企業(yè)錢款3萬元。利川市東城街道辦事處黨委給予陳書開除黨籍處分。2015年11月4日,陳書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