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只因外借身份證武漢數百名大學生攤上巨額債務
現在,武漢的高校已經基本上開學了,想提醒下剛剛進入大學的新生以及老生,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重要信息,千萬不要隨便外泄,武漢已有數百名大學生因信息外借讓自己債臺高筑!
【個人信息借同學竟背負15000元債務】小王是武漢傳媒學院大四的學生,去年的5月份,小王經同學介紹,認識了學校的鄭同學,當時對方稱要開一家手機店,需要小王幫點小忙。鄭同學稱,因為iphone6手機貨源緊張,正常渠道很難拿到貨,他知道可以通過一些網絡平臺以零元購機的形式拿貨,希望小王能把身份證和學生證等信息借給他辦理,并表示還款他來負責,不用小王承擔。因為是朋友,小王抹不開面子拒絕,就借給了鄭同學。事后,小王用自己的手機號在“人人分期”網站上注冊,鄭某則利用小王的信息,在網上辦理了一份64G,iphone6plus手機的分期業(yè)務,分17期還款,每月還款金額為400多元。手機通過快遞寄到了學校,鄭某利用小王身份取走。
【騙子利用網絡分期平臺行騙多名學生】不僅僅是小王,還有他寢室的四個同學都辦理了手機分期業(yè)務,讓他們沒想到的是,鄭某一開始還了兩個月,之后就沒還了,他們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沒有收到手機,還要承擔月供和滯納金,受騙的同學隨后報了警,事后,大家才得知,鄭某利用這種手法,通過“人人分期”、“優(yōu)分期”等平臺,多次實施詐騙,受騙的學生涉及附近多所高校。許多受騙學生都是礙于情面不好拒絕,受騙人數涉及到兩百多人,主要集中在武漢傳媒學院,武漢軟件工程職業(yè)技術學院,武漢工程大學,湖北經濟學院。今年7月14號,經武漢市江夏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鄭某在2015年4月到9月間,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網上辦理分期業(yè)務,購買手機34部,價值22萬余元,因謊稱為對方償還全部分期款,鄭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目前,鄭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其親屬則代為退賠贓款19萬余元。
【法院宣判后仍有受害學生遭催債】法院宣判后,按理說這個事情就了結了,然而,湖北經視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直到現在,仍然有不少受騙的學生,還在頻繁收到“人人分期”、“優(yōu)分期”等小額借貸平臺發(fā)來的催款電話和短信。據受騙學生介紹,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當時法院判決時,涉及的受騙學生只有20多名,涉及的詐騙金額也只有20多萬。但實際上,受害的學生遠不止這些。由于沒有按期還款,受騙學生在借貸平臺上的滯納金,仍在不斷累加,對于現在的處境,受騙學生都十分擔心。律師表示,如果學生們因為欠款的事情被起訴,一旦對方勝訴,那將會對學生們的信用產生比較嚴重的影響,可能面臨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法律風險。隨后,記者從武漢傳媒學院學工部了解到,該校前期統(tǒng)計的受騙學生就有100多名,學校已經為這些學生申請了法律援助,目前,校方正在組織受騙學生收集、整理證據,準備與借貸平臺協商處理此事。
【大學生涉世不深易上當受騙】現如今,很多詐騙分子往往會利用學生缺乏社會經驗這一點來盜用學生個人信息進行違規(guī)貸款,并非法獲利,給學生的利益和信用造成了嚴重的損害,因此,大學生群體一定提高安全意識,保護好自己的個人信息。
【鏈接>>個人信息勿輕易外借】
除了大學生,許多社會人士也因為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他人背上巨額債務。吳女士的同事王先生因缺乏資金向信用社借款,求助吳女士為其擔保,吳女士就把身份證借給了王先生。王先生用其身份證開借款賬戶,然后與吳女士一同去信用社簽訂10萬元的借款合同,吳女士在借款人處簽字并按手印。信用社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將10萬元打進吳女士身份證開的賬戶里。事后,因為王先生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還款,該信用社將借款人吳女士告上法庭,信用社要求吳女士不僅要償還本金10萬元,還要支付3.8萬元的利息。類似吳女士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小編想提醒大家,身份證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遺失,更不能將其隨意出借,以避免類似不必要的麻煩。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別人向你借身份證的情況,身份證不僅僅是身份的證明,更多地會讓人承擔民事或刑事的責任。身份證使用不當,真的會讓人傾家蕩產。
【如果朋友向你借身份證】
你可以回應:1)為了辦理什么什么業(yè)務,身份證在父母或親人手里。2)抵押在了銀行或典當行3)丟了,掛失呢4)換了個錢包忘帶了5)要不怕傷感情就直接對他呵呵好了。至于身份證復印件的使用上,我們可以在身份證復印件上注明,“此復印件僅用作xxxx,不作他用”,這樣就可以防止個人證件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