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拉進各種購物店“消費”,稀里糊涂被“請功德”,海南籍戶口不可報名……國慶旅游旺季到來之際,記者以游客身份報名參團,遭遇種種亂象。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零負團費”現(xiàn)象依舊普遍,旅游市場整治需要“回頭看”。
“導游賭的就是外地人”
記者走訪??谑卸嗉衣眯猩绨l(fā)現(xiàn),島內(nèi)游線路眾多、產(chǎn)品豐富。以“三天兩晚島內(nèi)游”為例,檔次從“豪華團”到“三星[微博]純玩團”名目繁多,價格基本在350元至880元之間。
記者報了海南航旅旅行社的“貴賓團”。發(fā)團后,記者發(fā)現(xiàn),游客全都來自外地。更為蹊蹺的是,報團價格從350元到580元不等,但大家的合同上卻都一致寫著880元。
合同與實際付款不一致,有何“門道”?對此,海南省旅游協(xié)會秘書長王健生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海南旅行社接團并沒有所謂的政府指導價。880元是行業(yè)最低成本參考價,相當于行業(yè)調(diào)控的價格底線,低于這個價格是典型“零負團費”。
“所謂‘零負團費’,就是旅行社在組織團隊游時,以成本甚至低于成本的價格收客。”王健生說,但這是坑,旅行社得通過各種方式來“填坑”。
記者粗略計算此次行程成本:門票總費用約340元,交通200元,住宿及伙食350元,每位游客最低成本接近900元,遠高于人均約400元的團費。
“錢不夠,飯里扣”。最直觀的伙食方面,按照標準正餐十人一桌,十菜一湯,但十道菜中僅一兩個葷菜,不僅量少,米飯還是“夾生”的。而住宿方面,并沒有入住合同里承諾的四星級酒店,而是被臨時安排到其他酒店,熱水都沒有。
記者隨后采訪多家旅行社發(fā)現(xiàn),這個團的現(xiàn)象并非個例。而在淡季游客人數(shù)很少時,價格還能更低。
“至于只接外地團,因為導游賭的就是外地人。”一位當?shù)芈糜螐臉I(yè)者說。
海島游變“購物游”
“零負團費”之所以被指為“坑”,是因為旅行社壓根不會干這種“賠本賺吆喝”的事。超低價格必然導致旅游服務質(zhì)量下降,同時迫使導游通過安排購物、自費項目等活動獲取回扣。
在記者參與的三天兩夜行程中,導游小林為填滿“零負團費”導致的“債坑”,全程極力做三件事:
推介其他付費項目。如小林向游客推介觀看和體驗萬寧興隆紅人(人妖)表演和“豪華游艇夜游三亞灣”,旅行團收費標準分別為200元和165元,比自己買票要貴一些。
引導游客做“功德”。行程第二天,在前往三亞南山佛教文化苑的途中,小林非常“細心”地向游客介紹了南山金玉觀音閣,并稱所有游客“都要做一個‘功德’”,價格有30元和68元兩種。到達南山后,景區(qū)內(nèi)部導游也勸說游客“做功德”。
拉客進店購物。記者隨團發(fā)現(xiàn),合同行程單上并未寫有購物店,但小林每天都會帶團進入一個購物店。這些購物店雖位于城郊偏僻處,生意卻紅火。店外停車場上停滿了旅游大巴。
投訴時有發(fā)生
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游活動,誘騙旅游者,并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然而,記者從海南旅游投訴服務中心了解到,旅游法實施兩年來,有關(guān)“零負團費”的游客投訴時有發(fā)生。今年1月份來瓊旅游的顏先生,被導游帶到一家水晶店 購買了18萬元的水晶飾品,后經(jīng)質(zhì)檢部門鑒定實物與價值不符。去年4月份,湖南游客栗女士參加海南4天3晚游,導游擅自增加4個自費旅游項目,且態(tài)度極其 惡劣。
不僅海南如此,全國關(guān)于“零負團費”的曝光也屢見不鮮。
近年來,海南多次進行旅游亂象整治。“旅游管理部門來檢查的時候我們的價格就高一點,沒有檢查的時候就低很多。”海南某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員說。
海南省旅游發(fā)展委員會信息中心主任李小山表示:“治理‘零負團費’是一項復雜的工程,建議游客線上線下結(jié)合,在相對成熟的OTA(在線旅游代理商)企業(yè)線上報名,等旅游結(jié)束感覺不錯再確認支付費用。”
國家開放大學(海南)國際旅游學院執(zhí)行院長楊哲昆表示,“運動式”的打擊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治理“零負團費”頑疾,必須結(jié)合旅游市場規(guī)律,一方面對 旅游產(chǎn)業(yè)相關(guān)企業(yè)和導游給予扶持,另一方面對違反旅游法的行為堅決嚴懲。同時,要提醒消費者報團時一定要理性,切勿貪圖低價,落入“零負團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