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政府網消息】2021年高招時,我省將實現“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將成為高校的錄取參考。 5月26日,省教育廳公布了《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guī)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將以檔案方式呈現,包括基本情況、主要成長結果記錄、個人事實材料、其他材料、學生自我陳述、教師評語及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委員會意見等7項內容。 《辦法》取消了學生自評、同學互評、教師評價等主觀性評價方式,只在畢業(yè)學期由班主任對學生的個性特點,簡要給出評語,除此之外,學校、教師不再對學生給予主觀性評價。 業(yè)內人士認為,《辦法》更具操作性和真實性,方式更加科學。從過去只看“冷冰冰的分”到現在關注“活生生的人”,更加公平、合理。將打破往年以成績定終身的高校錄取辦法。 襄陽四中教務處副主任周俊說,《辦法》要求學生對自身行為表現進行客觀寫實記錄,學校只負責核實其真實性,這就避免了此前綜合素質評價中的人情現象,避免了評價的千篇一律,能更突出學生的個性。 為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可信可用,每學期末,學校都要對學生遴選出來、擬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證明材料進行公示,并簽字確認。 據悉,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將被提供給高等學校,由招生院校結合本校和相關專業(yè)對人才培養(yǎng)的特殊要求,進行綜合評議,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