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訊 一對談婚論嫁的情侶,當他們感情出現(xiàn)裂縫時,男友當下就選擇暴力回擊。事件雖然狗血,但仍不免引人反思,當愛已受傷,請不要再選擇制造傷害,傷人又傷己。
當愛已成傷害 美瑞/漫畫
女友劈腿
男子暴打情敵被刺傷
滿心歡喜地找女友談結(jié)婚買車的事,不料竟被女友拒之門外,屋內(nèi)還傳來另一個男子的聲音,門外憤怒的男友該怎么辦?泉州洛江法院近日一審宣判的一個傷害案件,就因此事而起。
去年7月26日晚上,25歲的洛江人何某與同事吃過飯后,便到洛江一鋼材廠員工宿舍,找女友小圓(化名)商量結(jié)婚買車的事。他和小圓戀愛已久,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了。
但在宿舍門口,敲了半晌門,女友都沒給開,還讓他到樓下等自己。何某覺得蹊蹺,沒有走開,不一會兒,竟聽到宿舍里傳來男子的聲音。何某很生氣,用力敲門,小圓竟稱不認識他,讓他走開。
何某憤怒之下,一腳踹開房門,取下門口墻上的紅色滅火器沖進宿舍,持滅火器砸向男子的左肩。男子被砸中倒地,隨手撿起宿舍地上的一把水果刀。在隨后的拉扯中,男子搶下何某手中的滅火器,刺向何某的胸部、腹部,致何某胃破裂穿孔,何某很快倒在血泊中,不能動彈。事發(fā)后,男子逃離現(xiàn)場。經(jīng)法醫(yī)鑒定,何某重傷二級。
持刀傷人的男子上官某,今年23歲,安溪人。此前,他和小圓戀愛過。小圓與何某戀愛后,上官某一直不死心,兩人藕斷絲連。事發(fā)一個月后,上官某投案自首。而何某則住院治療,前后花掉醫(yī)療費用5萬余元。
洛江法院審理認為,上官某在遭到何某持滅火器毆打的情況下,為避免人身權(quán)利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使用防衛(wèi)手段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他人重傷,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最終,泉州洛江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上官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判令其賠償受害人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8.7萬余元。一審宣判后,上官某并未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一審已經(jīng)生效。(海都記者 張凱航 韓影 通訊員 袁春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