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湖北省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深入開展交通物流樞紐建設專項監(jiān)督,查處了一批交通建設領域存在的“吃拿卡要”、以權謀私、貪污侵占、失職瀆職等問題?,F(xiàn)將5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恩施州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文傳偉在交通工程建設中大搞利益輸送問題。2017年至2022年,文傳偉利用擔任恩施州交通運輸局計劃科科長、總工程師、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違反招投標相關規(guī)定,通過比照特定企業(yè)設置招標條件、干擾業(yè)主評委評分等方式,幫助請托人承接重點交通項目,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文傳偉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4月,文傳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五峰縣交通運輸局原副總工程師駱峻壽等5人共同貪污農村公路建設資金問題。2015年至2021年,駱峻壽利用擔任縣交通運輸局副總工程師、縣農村公路管理所所長的職務便利,伙同縣農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長林建華及工作人員張銀春、任榮、王亞軍等人,通過虛列支出、收入不上賬等手段,貪污農村公路項目建設資金。駱峻壽等5人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張銀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駱峻壽、任榮、林建華、王亞軍先后被開除公職;5人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隨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胡波違規(guī)插手干預工程項目建設并收受賄賂問題。2017年至2021年,胡波利用擔任隨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通過向請托人透露公路工程建設敏感信息、向下屬單位負責人打招呼等方式,幫助他人承攬道路交通工程項目,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折合共計人民幣97.7萬元。2022年5月,胡波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6月,胡波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鄂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董進行違規(guī)向管理服務企業(yè)轉嫁公務接待費用問題。2023年2月,鄂州市交通運輸局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guī)定,將接待上級調研組費用轉嫁給管理服務對象某交通工程建設項目部承擔,董進行負直接責任。2023年6月,董進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嘉魚縣城投公司在服務重大項目交通配套工程建設中不擔當、慢作為問題。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嘉魚縣城投公司不顧縣領導及縣現(xiàn)代服務業(yè)推進專班的多次協(xié)調督促,怠于推進服務湖北阿洛亞通用航空旅游綜合體項目臨時便道工程建設,影響項目建設進度,造成不良影響??h城投公司董事長熊益民、總經理劉濤分別負重要領導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副總經理劉海軍負直接責任,受到誡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