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決定任免名單
(2024年3月27日仙桃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朱立華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二、任命鄒琴為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免去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職務(wù);
三、任命李道武為市統(tǒng)計局局長;
四、免去馬培祥的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五、免去陳吉的市統(tǒng)計局局長職務(wù)。
仙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一)
(2024年3月27日仙桃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劉宏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二、任命范德學(xué)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副院長;
三、任命夏芬為市人民法院長埫口人民法庭副庭長;
四、任命楊玉竹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長埫口人民法庭副庭長;
五、任命尹玲玲為市人民法院沙湖人民法庭副庭長;
六、任命趙艷艷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毛嘴人民法庭副庭長;
七、任命李堂友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龍華山人民法庭副庭長;
八、任命楊麗蓉為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
九、任命柏云、邵林楓、韓瀟、劉瑾、劉孟南為市人民法院審判員;
十、免去黃文彬的市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wù);
十一、免去董愛群的市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wù);
十二、免去蒲清慧、彭彩云的市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
仙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任免名單(二)
(2024年3月27日仙桃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一、任命印冬晴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二、任命李勇、陳思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三、免去徐云、李紅梅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