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總認為換個牌照駕駛,算不得什么大錯,沒想到早就被監(jiān)控系統(tǒng)盯上了,處罰會這么嚴重!”9月5日,套牌駕駛的湖北仙桃男子蔡某來到該市交警支隊,接受了罰款5000元,記12分的處罰。
原來近期,省公安廳交管局套牌管理中心查緝到有一臺車,套用鄂AUD690牌照,經常在仙桃轄區(qū)內活動,有不少交通違法行為。情況反饋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后,特勤專班民警于9月2日上午向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報告,通過車輛查緝布控系統(tǒng)進行布控。當日下午3時左右,民警接到指揮中心指令,稱該套牌車由天誠酒店方向出發(fā),沿黃金大道行駛。民警當即往其行駛方向攔截,在此期間,民警相繼接到三次指令,卻總是到達指定路段時,發(fā)現車失去了蹤跡。直到最后一次,民警在桃源大道富迪三友停車場將該套牌車堵截。此時駕駛人上樓去購物,民警為了防范其逃逸,便換上了便裝,開上民用車,在該車后面布控。20分鐘后,一名男青年徑直走到車前,打開車門準備上車時,被民警攔住。駕駛人蔡某最初還顯得莫名其妙,待民警出示證據后啞口無言。民警隨后在該車后備箱中搜查,發(fā)現該車真實牌照鄂M363XX。民警依法扣留車輛,并對駕駛員蔡某處以罰款5000元,扣12分的處罰。
據該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鄒暉介紹,車輛查緝布控系統(tǒng)可將違法車輛列入“黑名單”。當這個號牌車輛經過路段監(jiān)控時,指揮中心會自動接收報警信號,指揮中心通過車輛現場行駛路線,通知民警進行布控攔截,這樣套牌車就插翅難逃。蔡某所駕車輛是被省公安廳督辦,我市首例采用車輛查緝布控系統(tǒng)攔截到的套牌車。
在此,民警還提醒廣大市民,為防止自己的車輛被套牌,車主一定要定期查詢自己車輛的違法信息,發(fā)現有別的車輛懸掛自己的車輛號牌,應及時照相取證,并向交警部門報案,避免幫不法車主“背黑鍋”,利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