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湖北省仙桃市交警部門通過微信公布全年終生禁駕人員名單。因為犯下交通肇事罪,以及酒后駕駛肇事,21人尷尬“上榜”,從此無緣汽車駕駛。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第101條的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被“終生禁駕”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上述兩類駕駛人都會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月7日晚,漢川市司機周某酒后駕駛“五菱”小汽車,從仙桃長埫口鎮(zhèn)出發(fā)返回家中,19時35分許,當車行至318國道方陳村路段時,車前部碰撞橫過公路的雷某,致雷某當場身亡。周某后因危險駕駛罪被判刑,同時被交警部門處以終生禁駕。
9月30日晚,仙桃市九合皖原種場居民楊某駕駛一輛“長安”牌小轎車,由剅河鎮(zhèn)駛往原種場,19時許,因車速過快,處置不力,轎車右前部撞上站在公路北邊的夏某,致夏某倒地受傷,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身亡。楊某事發(fā)后逃逸,于次日被交警抓獲。目前,楊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同時被交警部門處以終生禁駕。
除了21人因觸犯法律,被處以終生禁駕之外,另外,該支隊今年還吊銷了153人的駕駛證。其中26人因危險駕駛罪被處以吊銷駕駛證5年,116人因交通肇事罪被處以吊銷駕證3年,另有5人因采用非法手段獲取駕駛證被撤銷。(魏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