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吃”掉公款140多萬元;百余元的垃圾桶報價580元;6000余元的燈具報價1萬多元;不到32平方米的廁所報建100平方米……海南省東方市板橋鎮(zhèn)橋南村和板橋村在獲得近6500萬元征地補償款后,村干部組織公款旅游、大吃大喝,已被紀檢部門調(diào)查。(2016-04-29 新華網(wǎng))
不得不說,面對紀檢部門公布的“罪狀”,我們深感吃驚。一個小小的村莊,一年半的時間竟能夠吃掉140多萬?其他的謊報、虛報,也同樣讓我們不忍直視。這140多萬到底是怎么“吃”掉的?都給誰吃了呢?
據(jù)了解,140多萬的餐飲發(fā)票,其報銷內(nèi)容主要是“工作餐”,被接待的單位五花八門,還有大量無接待單位人員和陪餐人員明細的工作餐。而若按40元每人每餐的標準計算,橋南村2012年12月餐飲支出相當于80人每天公款吃喝一餐。一個小小的村莊,每天真的能招待這么多人?顯然是經(jīng)不住推敲的。這些數(shù)字,實際上是在諷刺村級的浪費和腐敗。如此敗家式的公款接待,一年半花掉140多萬元,顯然不是正?,F(xiàn)象,被披露舉報也在所難免。
不止餐費如此夸張,村里的路燈、垃圾桶等公用設(shè)施的報銷發(fā)票同樣是暗藏“貓膩”。每件設(shè)施都在翻倍的報銷,多余出來的錢,自然是流進了村干部的腰包。至于村里的征地補償款,更是成為了村干部眼中的“肥肉”,截留下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真正的置群眾利益于不顧。而對于一些不知情的群眾,也只能被村干部“牽著鼻子走”,面對已經(jīng)被克扣的補償款,還在傻乎乎的感激涕零。村干部如此胡作非為,當真是辜負了組織信任,辜負了群眾期待。
俗話說,權(quán)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公款是屬于國家和人民的,是應該用于改善民生、為民謀利上,而不該成為某些人的私有財產(chǎn)。以虛報發(fā)票、接待造假的方式騙取公款,看似天衣無縫,實則不過是掩耳盜鈴,終將會被曝光。蒼蠅猛于虎。筆者認為,對于一些基層的村干部,嚴格監(jiān)管,規(guī)范管理,真的是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