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快報》5月11日報道,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原院長張小莊涉嫌受賄案,昨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過堂審理。檢方查明,張小莊在任院長期間,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428萬余元。但張小莊對指控的三宗犯罪事實都提出了異議,不承認自己犯罪,稱自己錯在“臉皮太薄”,不應該“為了單位的事情”,要別人出錢。
早在今年3月份的審判中,張小莊就被指控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428萬余元,其中澳元59萬余元是通過女兒在澳洲開設的賬戶收受的。審判長當庭質(zhì)問,“你女兒收這么大筆的資金,都是事后才告訴你嗎”,張小莊回答說:“這個就是現(xiàn)在的獨生子女特立獨行的一個特點吧!”如今再次面對確鑿的證據(jù),他依舊不承認自己犯罪,只說自己錯在“臉皮太薄”。這個張小莊院長真可謂巧舌如簧,“語不驚人死不休”,著實給大家奉上了一場“黑色幽默”。
在筆者看來,一個知法犯法、在事實面前知錯不改的人還要自稱“臉皮太薄”,實在厚顏無恥。細數(shù)張小莊的三宗罪,其“為了單位的事要別人出錢”“沒有為自己謀私”的說法,真是“啪啪”地打臉。
他先是利用女兒在澳洲開設了賬戶的便利,于2009年收受了甘某賄送的39.29萬澳元,又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收受了羅某賄送的20萬澳元。面對審問時還辯稱事前不知,“90后太特立獨行”,拿女兒當“擋箭牌”行受賄之實。試問,一個“臉皮薄”的人怎會如此看重金錢,收下金額巨大的款項真的只是因為“臉皮太薄,不忍拒絕”嗎?
再者,張小莊收受他人50萬元賄賂后稱,為了提高醫(yī)院的知名度,該款項用于找門路申報國家課題。這一項或許符合張辯解的“為了單位的事”,但是國家級科研項目會有專項資金支持,如果真是為了單位利益,又何必走這些“歪門邪道”,為醫(yī)院抹黑呢?天下沒有虧本的買賣,商人尤其看重效益,若他與商人之間沒有達成一定的利益聯(lián)盟,沒有給予商人一定的好處,又怎么能夠輕而易舉地籌集到50萬元的資金呢?
如果說收受50萬元申報國家課題是為了單位,那么其女兒在澳洲坐月子期間,張安排醫(yī)院科長用公款購買產(chǎn)婦用品,休年假到澳洲伺候她,又作何解釋?公款私用,私自給公職人員放年假并將其當作“家庭醫(yī)生”,這些損公肥私之舉何來的公事之說?
無論從官員級別,還是涉案金額上看,張小莊在貪污腐敗案中都還算不上是典型,但他在庭審中三番兩次的狡辯卻讓人哭笑不得。作為被告人,張小莊及其律師有辯護的權利,不過在事實面前仍以“錯在臉皮太薄”為借口,自欺欺人,實在是有些“厚顏無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