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謝先生“吃旺旺雪餅運氣沒變旺”的實名舉報信被曝光,在QQ群和朋友圈瘋傳,遭到網(wǎng)友嘲笑。并且,他的姓名、電話等個人隱私泄露,經(jīng)常遭到騷擾。(10月26日 《中國青年報》)
消費者對所購買產(chǎn)品與廣告宣傳之間存有疑義,出于對自身權益的考量而投訴舉報商家,這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廣西的謝先生就持有這樣的訴求,他把一封“吃旺旺雪餅運氣沒變旺”舉報函投給了相關部門。但這封舉報函信息被泄露,之后遭網(wǎng)絡瘋傳,謝先生因此承受了巨大壓力。
舉報人信息要嚴格保密,并受法律保護絕對不允許泄露,這事關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誰泄露了謝先生的舉報信,如被相關部門介入查實,責任人要得以嚴懲。但在謝先生這,還面臨著來自其它方面的煩惱——包含了聯(lián)系方式的舉報信被公開的當晚,幾個小時內(nèi)他收到了七八個陌生號碼發(fā)來的嘲笑短信,“真?!薄皼]有吃夠量,沒有吃對時間,怪我呀”的譏諷內(nèi)容是紛至沓來。惡意騷擾,讓謝先生幾個晚上都睡不著覺,更害怕出門。
在背后嘲諷謝先生“運氣沒變旺”的舉報信,到底是何種心理?或許,嘲諷者認為這封舉報信是“敲詐信”——買袋雪餅之后,就因運氣沒變旺,就要商家索賠五百元,這有些敲竹杠的意味。畢竟,運氣和雪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絕大多數(shù)消費者也不會因為這個廣告語而蒙受損失,事實上,相關部門也對謝先生的舉報信作出了《不予受理消費者投訴告知書》。這顯得謝先生更加“荒誕”。
這種“荒誕”,被集體化地確立,并通過嘲諷短信等形式反饋到了謝先生那里。但這種“荒誕”的界限,目前來看,并沒有經(jīng)過法治思維的清晰認定,而是在你我他等普羅大眾中自我堆積,并形成了涇渭分明的態(tài)度。這里,分明飽含了人的主觀因素。而站在法律角度來看,謝先生以運氣為理由舉報旺旺雪餅,條理和邏輯都能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找到根據(jù),而新廣告法也對相關訴求提供了支撐。這些,都表明謝先生并非“荒誕”。
在那塊雪餅面前,謝先生像與風車搏斗的堂吉訶德;而在嘲諷者的圍觀中,謝先生則更像那個“皇帝新衣”里的孩子。嘲諷者之所以圍觀,是因為看客心理作祟:看熱鬧不嫌事大,也更期盼事兒奇葩,結果又于我何干?但消費者權益如果不用來爭取的話,權利就只是一張紙。這句話誰都懂,但真如謝先生那般去做的,卻是很少。因為,面對某種強大力量的固化,更多人選擇服從,更多人則習慣性選擇當看客。權益的伸張,因為法治思維的低位而擱淺,這其實才是最大的嘲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