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自行拆除停工樓房模板。
1月21日,廣西桂林大學城百花園項目二期工程包工頭凌正華反映,因勞務分包公司未支付其招來的201名農民工200多萬元工資,為維持生活,部分農民工自行拆除停工樓房模板賣錢維持生計。
2015年11月16日,桂林市臨桂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對廣西南寧德昌建筑勞務分包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德昌建筑”)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對此,德昌建筑負責人陳新否認拖欠農民工工資,稱勞動監(jiān)察大隊“聽信一面之詞”。臨桂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則向澎湃新聞表示,已立案調查此事,工錢應由招工者先支付。
包工頭:討不回薪,農民工拆模板賣錢糊口
《建筑施工勞務承包內部合同》 凌正華供圖
凌正華提供的《建筑施工勞務承包內部合同》顯示,2015年3月28日,凌正華作為乙方(實際承包人)與甲方德昌建筑簽訂勞務合同,承建桂林大學城百花園二期工程。合同注明,乙方承包范圍包括:工人、機械、周轉材、內外架,從主體清基土方開始勞務作業(yè)。
凌正華介紹,2015年5月3日,項目開工;2015年8月26日,因材料供應方停止運送混凝土工程停工;自開工到停工,德昌建筑從未支付過農民工工資;2015年9月3日,陳新在未與農民工結算工資的情況下“失蹤”,此后,其帶領部分農民工向臨桂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反映。
凌正華提供的加蓋臨桂區(qū)勞動保障監(jiān)察大隊公章的《勞動保障監(jiān)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審批表》顯示,2015年11月16日,該大隊將德昌建筑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
凌正華稱,2015年11月,農民工因拿不到薪水自行將1#樓模板拆除,賣掉維持生活;模板為其購置,歸其所有,一般情況下,在混凝土澆筑十三四天后即可拆除,農民工拆除模板時混凝土已澆筑約兩個月,不會對建筑體結構產生影響。
建筑公司:公司未欠薪
《勞動保障監(jiān)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審批表》 凌正華供圖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蹤”等說法,德昌建筑負責人陳新予以否認,稱農民工拆除模板時,自己也在現(xiàn)場,“要拆就由他們拆吧”。
陳新表示,參與1#樓和2#樓建設的農民工只有30多人,而非201人;農民工工錢共計40多萬元,已按時支付,不存在拖欠;工程停工系因工地上出過用電事故,供電局責令整改。
對勞動監(jiān)察大隊以該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移交公安機關立案處理,陳新稱,“那是勞動監(jiān)察大隊聽信凌正華一面之詞”。其表示,事后勞動監(jiān)察大隊工作人員曾致電了解情況,公安機關也未對其進行處理。
公安機關:誰招工誰給錢
文件《勞動保障監(jiān)察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審批表》顯示,桂林市大學城百花園項目1#、2#樓的勞務工程由德昌建筑承包。工程停工后,該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共拖欠工資人民幣2001562元,涉及農民工201人。
文件還稱,在對該勞務分包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jiān)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卻未履行后,該公司行為涉嫌觸犯刑法。澎湃新聞看到,文件中監(jiān)察員意見一欄顯示“建議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監(jiān)察機構負責人批示“同意”,并有監(jiān)察員及機構負責人簽名。
臨桂區(qū)公安分局治安大隊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目前已經立案調查;根據案情,201名農民工是凌正華招的,工錢應當由凌正華來付,目前已經組織凌正華與部分農民工協(xié)商處理此事。“我叫他自己賠錢給人家,他自己請的工人,他自己給人家工錢。”該相關負責人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