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汽車租賃市場飛速發(fā)展,有人盯上了其中制度不規(guī)范的漏洞,多次利用虛假身份信息,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轎車用以抵押借款,并將抵押借來的錢款用來日常揮霍。近日,一男子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五萬元。
案情回顧:租車作抵押騙錢11萬多
33歲的張某是沙洋人,無固定職業(yè)。2014年1月15日,張某在長寧大道某租車公司從黃某手中租走車牌號為鄂HCL***的黑色東風雪鐵龍世嘉轎車一輛,后冒充黃某本人,以轎車作抵押,向陳某借款65000元(月息8分),張某在分別支付租車租金13000元和借款利息15000元后,于同年4月更換聯(lián)系方式后逃匿。經(jīng)東寶區(qū)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該轎車價值68645元。與此同時,1月,張某還如法炮制到重慶市渝中區(qū)某汽車租賃公司,持他人身份證租走一輛渝A5D***的藍色福特蒙迪歐轎車,后將車作抵押借款50000元(月息1角)。張某在分別支付租車租金19500余元和借款利息13000元后,于同年4月更換聯(lián)系方式后逃匿。而后,該車被找回。經(jīng)鑒定,蒙迪歐轎車價值63564元。
除了以租車名義,兩次騙取他人車輛并貸款外。2009年2月27日至2009年2月28日,張某還先后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某支行申辦貸記卡和國際卡各一張,截至2012年5月25日,共欠本金合計44720.97元,利息65209.27元。
法院判決:虛構(gòu)事實,騙取財物,罪名成立
東寶法院認為,張某惡意透支,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信用卡詐騙罪;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張某犯有數(shù)罪,應(yīng)數(shù)罪并罰。張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并主動交代犯罪事實,當庭自愿認罪,賠償了詐騙案中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并取得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所述,張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四個月,并處罰金兩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五萬元;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七萬元,同時責令張某退賠違法所得44720.97元。
法官提醒:不要因貪便宜落入詐騙陷阱
不法分子針對汽車租賃行業(yè)的詐騙手法往往是先偽造身份證件騙租汽車,然后偽造車主的身份證、行駛證、車輛登記注冊證明等相關(guān)證件,將租來的車輛抵押借款或者直接出售套現(xiàn)。其實,這種詐騙手法并不高明,只要認真核實,是很容易識別的。法官提醒,汽車租賃公司要認真核對租車人的身份證件,確保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最好向當?shù)嘏沙鏊鶊髠洳樵冏廛嚾耸欠裼袉栴}。同時,市民不要因貪便宜而接受價格異常的抵押車輛,避免落入詐騙陷阱。(記者 胡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