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退借讀學生也應慎之又慎
2018-01-21 10:48:47
來源:新華網(wǎng)
家長李先生反映,他的女兒萌萌(化名)因為帶手機進校,被河北衡水市第十四中學“開除”。
原來,萌萌是借讀生,學校是將她退回原籍,并非開除。而此前,萌萌已多次違紀,包括違規(guī)將手機帶入校園、早自習化妝、不交作業(yè)、與老師頂嘴。但在家長看來,“應該給孩子改正錯誤的機會”。
《河北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不應以停課、勸退等形式剝奪學生學習權利”,但這只針對本校學生。對于借讀生的規(guī)定是,“學校原則上不接收借讀生”。至于能否由校方強制“退回原籍”,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
由此看來,學校的做法似無大錯。但學校既然已經(jīng)接受了萌萌借讀,就要擔起教育的職責。如果本校學生也犯了一樣的錯,學校會輕言勸退嗎?再者,教育的伸縮空間很大,如何算是“盡心盡力”,恐怕也因人而異。學校勸退學生,哪怕是借讀生,也要慎之又慎,因為這關系一個孩子的未來。 (據(jù)新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