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電詐集團洗錢公司
“員工”蘇某
悄悄回國“自立門戶”
和男友一起牟取暴利
武漢市洪山區(qū)公安分局
接報警展開深挖
在云南一舉搗毀
蘇某打造的犯罪“產業(yè)鏈條”
追回8萬元現(xiàn)金、200克黃金
以及市場價近30萬元的比特幣
8月23日獲悉
警方已將蘇某等8名嫌疑人刑拘
“自立門戶”的嫌疑人蘇某與男友彭某。通訊員羅維舟 攝
01
有人被騙47.6萬元
5月14日下午,家住洪山區(qū)梨園街道的郭先生接到一個陌生手機號碼打來的電話,對方自稱是支付寶的工作人員,稱郭先生當年在注冊支付寶時使用的是學生身份,現(xiàn)在需要將其賬戶修改為成人賬戶。郭先生信以為真,就登錄對方提供的網址驗證“征信報告”。由于自己的“征信”不達標,對方要求郭先生將全部銀行存款轉入他們提供的“安全賬戶”,待排查完畢后,將把錢從原路退還給郭先生。
一時犯迷糊的郭先生按對方提示,將47.6萬余元匯入了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轉款后就聯(lián)系不上對方,郭先生這才發(fā)現(xiàn)上當,遂向洪山區(qū)公安分局報警。
洪山區(qū)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從刑偵大隊和梨園街派出所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班偵破此案。武漢市公安局反詐中心對資金流向進行調查后,確定了一級卡卡主張某的身份信息,并將張某列為網上逃犯通緝。5月24日,張某在山西晉城落網。
02
警方追回現(xiàn)金、黃金、
比特幣及大量手機卡
專班民警從嫌疑人處查獲的贓款贓物與作案工具。通訊員羅維舟 攝
經查,張某,30歲,山西晉城人,在內蒙古鄂爾多斯開挖掘機。5月初,經人介紹,他得知將自己銀行卡借給他人使用,一張卡一天能獲得3000元報酬,便下定決心“放手一搏”。張某從鄂爾多斯出發(fā)到達福建泉州安溪縣后,被人接到一間出租屋內住下。他將銀行卡、手機、身份證以及密碼交給對方使用。5月14日,對方帶著張某前往多家銀行,用張某的銀行卡取出現(xiàn)金12.6萬元,給了張某1.2萬元酬金。沒過多久,張某的4張銀行卡均被凍結,對方把銀行卡、手機和證件還給張某,讓已沒有利用價值的張某自行離開。張某帶著巨大的心理落差返回老家后,才發(fā)現(xiàn)對方利用自己的4張銀行卡共“過賬”近百萬元。
張某落網后,專班民警通過縝密調查,逐步摸清在張某背后存在著一條通過“手機錢包”進行洗錢的黑色產業(yè)鏈。專班民警向各大支付平臺調取證據(jù),查明了洗錢犯罪團伙的架構,并將團伙中負責操縱轉賬、取款操作事項的張某銀列為重點追抓目標。
7月底,專班民警石偉、丁澤政、梁淵等人前往福建抓捕張某銀,7月28日在福建安溪一酒店內將張某銀抓獲,并在其房間內搜出8萬余元現(xiàn)金、200克黃金、價值近30萬元的比特幣以及大量手機卡。
張某銀交代,受害人的錢進入卡農的銀行卡后,他就指揮手下使用卡農的銀行卡在多個平臺購買黃金,再賣出去,所得款項轉入上家提供的銀行卡里,贓款也因此被洗白,他從中拿6%的提成。
根據(jù)張某銀的供述,專班民警乘勝追擊,在接下來的幾天內接連抓獲4名嫌疑人,并查獲用于洗錢的200多臺POS機。
03
云南幕后主使
系緬北電詐公司“員工”
嫌疑人和用來實施詐騙犯罪的POS機。通訊員羅維舟 攝
隨后,專班民警決定前往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追抓洗錢活動的幕后組織者蘇某。8月15日,民警石偉、楊陽通過蹲守,在云南省景洪市抓獲犯罪嫌疑人蘇某與其男友彭某。
經查,蘇某,33歲,福建泉州人。2021年3月,蘇某受到“在緬甸做客服月入3萬至5萬元”招聘信息的吸引,前往緬甸北部一家所謂的公司就職,入職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原來,這是一家為電信詐騙集團提供洗錢服務的公司。兩年來,蘇某成為該公司重要的“業(yè)務員”,每幫著公司洗出一筆錢,她可以獲得8.5%的報酬,但如果收款的銀行卡被凍結,公司沒收到錢的話,公司老板就會讓蘇某承擔損失。因此,兩年來蘇某并沒有賺到多少錢,還經常受到辱罵。
今年4月,不甘心繼續(xù)被洗錢公司“壓榨”的蘇某悄悄回國“自立門戶”,繼續(xù)為緬北電詐集團提供洗錢服務。她還將男友彭某發(fā)展成下線,讓男友負責將洗錢犯罪團隊收集的銀行卡號碼發(fā)給詐騙公司。此外,其男友還多次攜帶贓款前往緬甸,把現(xiàn)金兌換成虛擬貨幣。
經查,該團伙近3個月幫境外詐騙公司取現(xiàn)數(shù)百萬元。目前,蘇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專班民警正在進一步深挖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