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依法嚴懲“套路貸”
2019-05-16 09:05:16
來源:人民網(wǎng)
本報廣州5月15日電 (記者賀林平)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四起“套路貸”犯罪典型案例,48名被告人或上訴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個月。
“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非法侵害群眾合法財產(chǎn),而且伴隨有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在廣東,該類案件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江門、東莞等經(jīng)濟發(fā)達、交易活躍和資金通融頻繁地區(qū),呈現(xiàn)出犯罪隱蔽性強、犯罪組織化團伙化、偽造完整“證據(jù)鏈”等特征。廣東法院不斷健全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辦理機制,依托司法大數(shù)據(jù),部分法院已經(jīng)建立涉“套路貸”案件當事人檢索庫。對于涉“套路貸”違法犯罪線索,法院及時核查并移送公安機關(guān)處置,至今共審理涉“套路貸”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數(shù)139人。
《 人民日報 》( 2019年05月16日 14 版)
(責(zé)編:李楓、袁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