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無人機的廣泛應用,不少農戶與時俱進選擇用無人機進行植保作業(yè)。近日,石首法院高基廟法庭就審結一起因無人機噴灑農藥導致湘蓮受損引發(fā)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承辦法官從維護群眾利益出發(fā),用心用情多次組織調解,最終獲得雙方認可,促成化解糾紛。
2021年7月,被告孫某操作無人機在自家稻田噴灑農藥,但因未充分考慮風向與鄰近農田之間的距離問題,導致藥劑隨風飄散至原告周某的湘蓮池中致蓮葉大量枯萎。蓮子即將豐收卻遭遇無妄之災,周某多次找孫某要求賠償,但經多次協(xié)商且村委會也多次組織調解,雙方未就湘蓮的實際損害程度及賠償款項達成一致,矛盾反而越積越深。2021年8月,周某一紙訴狀將孫某告上法庭,要求孫某賠償湘蓮損失7萬6千元。
高基廟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多次前往事發(fā)地查看噴灑作業(yè)現(xiàn)場及湘蓮受損情況??紤]到原告訴請較高,又在村委會的協(xié)助下,走訪調查了解原告去年的湘蓮收入情況、今年的蓮子畝產量及市場價。在前期主持調解時,依據(jù)掌握的資料對原告耐心勸解釋法,原告將預估損失從起訴時的7萬6千元降為3萬元。但被告孫某堅持湘蓮損失面積只有一到二畝,不是原告主張的十畝,只肯賠償5千元,雙方期望值距離達成調解存在很大差距。
想要化解糾紛,確定周某湘蓮的具體損失是關鍵。經詢問,目前荊州市尚無專家能開展湘蓮受損評估項目,而申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進行此類評估鑒定起步價為1萬元,視鑒定難易程度,最終收費可能達3萬元以上。面對高額鑒定費用,承辦法官再次與雙方溝通,講清鑒定流程及鑒定費用等問題,希望雙方慎重考慮。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原告周某吐露心聲,“我的損失的確沒有這么多,只是被告的態(tài)度讓我太過生氣,但我認為我的損失有接近2萬元”。此時孫某也表示愿意賠償1萬元,但仍堅持認為原告訴請過高,一分錢都不會再加。
隨著雙方調解陷入僵局,法庭按照程序主持雙方選擇鑒定機構??紤]到申請鑒定費用可能超過案件標的得不償失,且原告周某的蓮子尚未完全絕收,申請鑒定無疑會拖延時間影響后期蓮子的采摘和銷售。最好的辦法還是調解,還需要盡快調解!在選擇鑒定機構的間隙,承辦法官繼續(xù)努力給雙方做解釋工作,勸說當事人理性對待,并細致為雙方分析得失,如果按照流程走下去,鑒定費用及律師費用都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字,結果只會是兩敗俱傷。律師也積極配合法庭參與調解,表示兩方若達成調解,自己不收取律師費用。最終通過法官充分發(fā)揮螞蟻啃骨頭的精神,不厭其煩地給雙方做工作,僅用時不到十天,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取消鑒定,孫某賠償周某15000元的損失,并現(xiàn)場給付完畢,糾紛就此化解。
法官提醒:無人機此類高新農械在農業(yè)方面的運用,可降低勞動力成本、增效增收,但是操作無人機噴灑作業(yè)時,可能因缺乏足夠的經驗,導致他人或自己財物受損,嚴重的甚至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廣大的農民朋友在操作高新農械時,最好請專業(yè)人員操作或指導,應預見天氣因素、農藥飄灑等因素產生的不利后果,并采取一定防護措施,避免發(fā)生糾紛。(通訊員/譚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