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荷塘里摘了一朵荷花,遭到荷塘主人斥責后,5名男子竟向荷塘里投毒,致使塘內(nèi)魚蝦大量死亡,損失較大。昨日,李某等5人因損壞財物罪被竹山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李某今年28歲,在竹山縣寶豐鎮(zhèn)開了家熟食店。7月18日上午,他與董某等7人來到麻家渡鎮(zhèn)羅家坡村的千畝荷花基地游玩,其中的一名女孩想要一支荷花,李某等人于是幫她摘了一朵。
可等他們要離開時,荷塘主人張某騎摩托車趕了過來,將他們攔住。張某是一名聾啞人,比劃著荷花塘是他家的,摘了荷花要罰款50元。
李某表示給5元錢作為賠償,張某不同意。雙方討價還價鬧得不可開交,張某惱怒之下,從摩托車的后備箱里拿出一把斧頭,比劃著要砍他們。雙方隨后發(fā)生推搡,董某和另外一名青年被推倒在地。
路人趕來勸架。最后,李某他們沒有給錢,雙方各自離去。
中午大伙兒返回寶豐鎮(zhèn)飯店吃飯時,就白天發(fā)生在荷塘里的事越聊越氣憤,有人提議向荷塘里投點“鱉蝦靈”,弄死些鱉蝦來出出氣,得到大家的贊同。
晚上9點飯后,李某、董某等8人一起到集鎮(zhèn)賣漁具的店里買了3盒“鱉蝦靈”,后一起到麻家渡村的這家荷花基地,找到白天摘花的那個塘后,李某等5名男子把“鱉蝦靈”倒入塘內(nèi),把藥盒扔在路邊,然后離開。
第二天,養(yǎng)殖戶張某發(fā)現(xiàn)塘里養(yǎng)的小龍蝦、鯉魚和甲魚出現(xiàn)大量死亡,趕緊報警。
竹山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麻家渡派出所通過調(diào)查走訪、視頻監(jiān)控、信息研判等偵查措施,鎖定李某等5人,次日將他們抓獲歸案。
李某說,當時只是想讓荷塘內(nèi)的魚蝦死一點兒出口氣而已,沒想到造成這么大的損失,還觸犯了刑法,后悔不已。
昨日,竹山縣公安局以損壞財物罪給予李某等5人刑事拘留處罰。目前,張某的損失還在鑒定和評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