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湖北網(wǎng)訊(談時)去年,公安縣紀委以省委第一巡視組巡視該縣為契機,綜合運用執(zhí)紀監(jiān)督問責“四種形態(tài)”,一寸不讓地開展紀律審查,實打實地開展巡視整改,全年共立案302件,結案289件,處分288人,分別同比上升38%、41%、30%。其中查處副科級以上干部70人,同比上升84%,移送司法機關4人。全年沒有發(fā)生一起違反辦案原則的事件,沒有出現(xiàn)一起安全事故,辦案呈現(xiàn)出快、準、狠三大特點。
快——去年查結案件用時不超過20天的占82%,平均減少2.3天,“兩規(guī)”案件平均減少近40天。如查處的夾竹園鎮(zhèn)某村干部腐敗窩案,從立案到移交司法機關,僅用時7天。
準——對群眾身邊的腐敗和四風問題、為官不為、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疑難雜癥”實施精準打擊,并對“人情風”“紅頂商人”等“地方病”進行重點“醫(yī)治”。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案件28件,處分32人;嚴肅查處6起“小官巨腐”典型案件,處分8人;嚴肅查處主體責任落實不力典型案件37起,6名正科級“一把手”被免職;嚴肅查處“紅頂商人”11起,處分17人。
狠——對大操大辦問題采取只定性不定量的方式,只要查實有違規(guī)情節(jié),一律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去年先后對縣畜牧局副局長高某等8人給予了嚴重警告處分和免職處理。
該縣在做好紀律審查“上半篇文章”的同時,在紀律審查“下半篇文章”上也持續(xù)發(fā)力,將“十八大”后查處的504起典型案例分三期在縣內媒體上點名道姓地通報曝光;講好本土故事,運用“三袁家規(guī)”這本“鄉(xiāng)土教材”補黨員干部“精神之鈣“;用寫滿了“廉語”的“小紅旗”裝扮國道省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