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車借給親戚,高速違章被扣24分。眼看年檢將到期,車主陳先生犯了難。20日,陳先生向本報反映了這件煩心事。
今年7月,陳先生將愛車借給親戚郭某。7月11日,對方駕車在麻竹高速超速71%,被南漳交警大隊罰款2000元記12分。同時又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被罰款200元記12分。此后,該車再次行經(jīng)麻竹高速南漳段時,被民警查到。
發(fā)現(xiàn)愛車被扣24分后,陳先生趕緊催郭某去處理違章,以免影響車輛年檢。不料,9月初,郭某又因醉駕被吊銷了駕照,五年后才能重新考取駕照。
陳先生說,愛車11月就要年檢,他專程到南漳準備自己處理違章,但民警告訴他,違法圖片可以清晰地看到,當時的駕駛?cè)瞬⒉皇顷愊壬?,按照法律?guī)定,交通違法須由違法當事人前來處理。陳先生不知如何是好。
對此,南漳交警大隊監(jiān)控中心主任何德寶表示,法律明確規(guī)定,交通違法必須由違法當事人來處理,但考慮到違法當事人的實際情況,陳先生可向南漳警方提出申請,警方作詢問筆錄后視情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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