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仙桃市原名沔陽縣,夏、商時為荊州域,周代為勛國、州國地,春秋戰(zhàn)國屬楚地,秦屬南郡,三國屬江夏郡,漢、晉為云杜、竟陵地。梁天監(jiān)二年(503年),置沔陽郡,因郡治在沔水之北而得名。隋開皇三年(583年),改沔陽郡為復州,轄建興縣。大興三年(607年),改復州為沔州,后又改沔州為沔陽郡。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為沔陽府。明改沔陽府為沔陽州。民國時改沔陽州為沔陽縣,直屬湖北省。建國初,湖北省在此設沔陽專區(qū)。1951年6月,撤銷沔陽專區(qū),分沔境南北置洪湖縣和沔陽縣,改屬湖北省荊州地區(qū)行政公署管轄。1986年5月27日,經(jīng)國務院批準,撤銷沔陽縣,設立仙桃市。1994年10月,省政府批準仙桃市為省直管市。
自梁天監(jiān)二年起,歷隋、唐、宋、元、明、清、民國至1951年,仙桃(沔陽)先后20次為郡(州、路、府、專署)治所,共計898年。
古沔陽地域?qū)拸V。僅以隋大業(yè)三年的沔陽郡而言,東起漢口,西含監(jiān)利全境,南抵長江,北括竟陵(今天門市境),相當于今漢陽、漢川、天門、監(jiān)利、洪湖、仙桃和潛江(東部),共7縣市區(qū)。1951年析沔陽南境置洪湖縣;洪湖西側劃入監(jiān)利縣;漢江以北從多祥穿沉湖、張池口、玉皇關至脈旺,劃歸天門、漢川二縣;同時天門縣漢江以南之毛嘴區(qū)劃入沔陽縣。至此,東南與洪湖以東荊河南支為界,西南與洪湖、監(jiān)利以東荊河主流為界,北面與天門、漢川以漢江為界,東鄰漢陽,西接潛江,故成今日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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