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101.5萬公頃,占全市土地面積的82.9%,建設用地13.59萬公頃,占11.1%,未利用地7.35萬公頃,占6%。在農用地中,耕地49.66萬公頃,園地1.98萬公頃,林地38.2萬公頃,草地0.01萬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46萬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8.49萬公頃,其他土地1.7萬公頃;在建設用地中,城鎮(zhèn)村及工礦用地9.3萬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62萬公頃,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3.67萬公頃;在未利用地中,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4.2萬公頃,草地2.68萬公頃,其他土地0.47萬公頃。全市人均占有土地 6.11畝,人均占有耕地2.53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