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李崢)昨日,市質(zhì)監(jiān)局對3家違反《特種設備安全法》的單位進行行政約談,要求其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電梯使用安全。
被約談的3家單位中有電梯使用單位2家和電梯維保企業(yè)1家,分別存在使用未經(jīng)定期檢驗電梯和未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維保等違法行為。
約談過程中,該局通報了企業(yè)違法行為的事實,明確指出其問題可能造成的影響、危害后果及負有的相應責任,同時進行安全教育,并面對面進行指導。被約談單位分別對存在問題和采取的整改措施做出陳述,并當場作出落實電梯安全責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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