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改革被呼吁多年,今年可謂是迎來了大的突破。繼今年6月出臺了車險改革試點后,保監(jiān)會于10月22日表示,正在試點推進的商業(yè)車險市場化改革,將從現(xiàn)有的6個試點地區(qū)擴大到18個試點地區(qū)。除已經開展的黑龍江、廣西、陜西、山東、重慶、青島六個試點外,從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內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四川、新疆、寧夏、青海共計12個保監(jiān)局所轄地區(qū)將納入商業(yè)車險改革試點范圍。
車險改革變化一:保險責任更寬
自家車撞自家人的,可以獲賠。新條款規(guī)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xié)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在商業(yè)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也就是說開車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圍。
意外導致車上人員撞傷的,可獲賠償。新條款規(guī)定,因第三方對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被保險人向第三方索賠的,保險人應積極協(xié)助,被保險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新條款擴大了保險責任范圍,在商業(yè)車險條款責任免除中,將三者險中“被保險人、駕駛人的家庭成員人身傷亡”列入承保范圍,也就是說開車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圍。
“高保低賠”問題得到調整。原來的高保低賠,即是投保車輛無論過了多少年,投保時都要按照新車購置價來繳納保費,而在賠付時卻只按比例進行理賠,但是在改革后,保費的確定就與新車購置價脫節(jié)了。
車險改革變化二:費率與風險掛鉤,出險頻率有效降低
在商業(yè)車險改革后,更加強調了風險與費率的掛鉤情況,也就是風險越高的車主,要付出的保費就越高。而駕駛習慣好、不怎么出險的車主,就可以享受到更優(yōu)惠的費率。風險與費率實施掛鉤以后,大多數(shù)人的駕駛習慣變得更加規(guī)范了。另外,從享受費率的角度出發(fā),也有的車主對于小刮小蹭之類的事故主動選擇不報案。6-8月之間,六個試點地區(qū)出險頻率同比減少了26.5%。
車險改革變化三:保險公司可代位求償
什么是代位求償?簡單地說,有一個人欠了你的錢,但是由于種種原因,你要不回來,如果這時候有個第三方,那么第三方就可先把這筆欠款付給你,然后第三方再去追償。換到交通事故來說就是:遭遇交通事故時,若交警判定對方全責,但對方拒絕賠錢,則可以讓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后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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