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內(nèi)給紅顏知己買房并裝修,妻子得知后,一怒之下將情敵陳女士告上法院。記者獲悉,法院判決對方返還全部財產(chǎn)45萬元。
4年前,陳女士結識了大自己30歲的已婚男人肖先生,兩人交往后,肖先生為其買了一套公寓,共支付了首付、裝修費等費用約45萬元。
肖先生的妻子劉女士知道后,將陳女士告上了法院,認為“他給陳購房裝修的錢,花的錢也是我們的婚內(nèi)共同財產(chǎn),我有權全部要回”。肖先生也承認與陳女士有婚外情,花掉的45萬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使用這筆錢并未取得妻子的同意。
而在法庭上,陳女士辯稱,肖先生隱瞞了已婚的身份,她對其婚姻狀況并不知曉。肖先生的行為事實上是贈與行為,屬于無償?shù)摹⒆栽傅摹?/p>
江漢區(qū)法院一審后判決,陳女士應返還。陳女士不服,上訴至武漢市中院,但被駁回。
鄂ICP備2020021375號-2
網(wǎng)絡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7190)
備案號:42010602003527
今日湖北網(wǎng)版權所有
技術支持:湖北報網(wǎng)新聞傳媒有限公司
舉報電話:027-88568010
運維監(jiān)督:1330719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