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靈活就業(yè)人員將可繳存住房公積金了,昨日,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陳祖信在武漢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36次會議上介紹,武漢將改革目前的公積金單一繳存模式。
陳祖信介紹,截至今年3月底,武漢市住房公積金累計歸集總額達1533.22億元,歸集余額779.59億元,歸集余額在全國十五個副省級城市中位居第三位。
下一步,武漢市將改革現行單一繳存模式,對單位職工實行強制繳存,對靈活就業(yè)人員推行自愿繳存,對自籌資金購房、商貸購房、組合貸款購房等提取政策實行并軌政策。
同時,加快推進業(yè)務辦理由單一的柜面柜臺向“線上線下”雙線辦理轉變,逐步打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等金融業(yè)務必須委托商業(yè)銀行辦理的傳統運作模式,過渡到由公積金中心可以全部自主辦理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陳祖信表示,目前,武漢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國企、社會團體等都已繳存公積金,基本實現全覆蓋,但是非公企業(yè)繳存覆蓋率只有20%左右。他建議,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就非公企業(yè)建繳公積金情況開展執(zhí)法檢查,推動非公企業(yè)應繳盡繳,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會議還對《武漢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條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第一次審議。該草案規(guī)定,騙取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單位、主管人員將面臨行政處罰,其中主管人員最高可被罰3萬元。
草案規(guī)定了審計機關具有行政處罰權。其中,代建、勘察、設計、施工、建立、咨詢、招標代理、采購、供貨等相關單位以虛報、冒領、關聯交易等手段騙取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由審計機關責令建設單位追回,對相關單位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騙取資金額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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