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買房本是喜事一樁,而家住武昌區(qū)楊園紡器社區(qū)的葛女士最近卻因房子署名的問題讓婚期一拖再拖。葛女士日前稱,這是他們第三次卡在買房問題上了,原本訂在9月底的婚期恐怕又要泡湯了。
29歲的葛女士在武漢一家翻譯公司上班,和男友向南(化名)已交往了4年。在此之前,男友曾到女方家提過兩次親,可每次談結婚一說到買房的事,他就開始打“游擊戰(zhàn)”。葛女士的父母被向南這種三番五次“陽奉陰違”的態(tài)度激怒,不再相信男方的人品,也不同意女兒與其繼續(xù)交往。
今年5月初,瞞著父母與男友私下交往的葛女士面對男友的第三次求婚,只好硬著頭皮請求父母再給男友一次機會。有了兩次的前車之鑒,女方父母這次堅持要求,讓向南先買房再來談結婚以示誠意。
經(jīng)過兩個多月的反復磋商,向南終于答應了女方要求在武漢買房,可新的問題又來了。由于目前向南的工作和戶口都在廣東佛山,若以自己名字在漢購房,則必須要購買100平方米以上才能落戶,但考慮到家庭條件,他只能勉強購買小戶型。男方父母雖說是新洲戶口,卻都沒有正式工作,若是以兩老名義買房,又無法用公積金貸款,高額的商貸無疑會給婚后的小家庭帶來更多的負擔。
如此一來,唯一的途徑便是用戶口、工作均在武漢的女友的名義貸款買房了。而想到給還沒過門的媳婦就送上這樣一份“厚禮”,向南的父母不情愿:“沒結婚就給外人買房,萬一買了房對方悔婚,那可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為此,葛女士無奈想了個辦法,背著父母私下立個字據(jù),婚前將首付金額以欠條形式打給男方父母,好讓對方吃一顆定心丸,拿證后再將欠條撕毀??赡蟹礁改竻s又擔心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依舊堅持先結婚再買房。
“女方私下打欠條的做法是不妥當?shù)摹!焙鼻谟盥蓭熓聞账魅温蓭熽愑罱ㄗh,避免婚后出現(xiàn)不必要的糾紛,雙方最好在律師的幫助下,起草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協(xié)議,把出資方的金額、房屋的歸屬以及婚后怎樣辦理過戶手續(xù)等情況如實寫清楚,這份協(xié)議將具有法律效力,能更好地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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