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一女子撿到一個錢包交給民警后,為了等失主給自己“好處費”,在派出所內(nèi)等候多時。見失主久等不來,竟要求民警返還錢包,讓失主去找她領(lǐng)錢包。
6月1日,黃石的楊女士在交通路撿到一個錢包,里面有現(xiàn)金1398元及身份證、銀行卡還有一些其它證件。楊女士看著里面的現(xiàn)金有點心動,于是想占為己有,但是看到里面有身份證和一些證件,她又糾結(jié)了。6月2日上午,她才決定把錢包交給民警。
民警通過錢包內(nèi)身份證信息找到了失主尹先生,并通知他到派出所認領(lǐng)。而楊女士竟稱自己要在派出所內(nèi)等失主前來,讓失主給自己一點“好處費”。
一個小時過去了,失主尹先生因有事耽擱了,沒有立即前來認領(lǐng)錢包,楊女士等得不耐煩了,竟要求民警把錢包還給她,到時候叫失主和她聯(lián)系拿回錢包。
民警對其解釋,稱他們會將錢包直接交給失主,讓楊女士先回去,并稱失主領(lǐng)到錢包后他們會讓失主跟楊女士聯(lián)系??墒菞钆坎辉缸?,一定要將錢包要回去。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楊女士過了一會兒才離開。
6月2日中午12時許,尹先生來到勝陽港派出所,民警將錢包還給了他,并叫他打電話對楊女士表示感謝。沒想到楊女士在電話里說:“這樣吧,我?guī)湍銚炝隋X包,總得給點好處費吧?”尹先生聽后,表示很無奈,和楊女士幾番道謝后就掛斷了電話并離開了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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